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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首笔税款顺利申报入库

 来源;转自互联网

  11月1日零时左右,江苏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企业——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顺利提交全省首张“营改增”纳税申报表,成功入库首笔税款224万元。从10月1日顺利开具发票,到11月1日成功完成首笔纳税申报,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标志着江苏省“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已初步完成,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正常实施。

  10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11月份起,试点企业开始进入首个纳税申报期。为确保正常工作日纳税人顺利申报扣款,江苏省国税局从10月中下旬开始,多次组织模拟环境测试和正式环境测试,检测试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各种类型的纳税申报,包括网上申报、窗口申报等能否正常运行,并于11月1日零点左右,分别在苏州市和扬州市组织正式纳税环境下的真实申报。凌晨零点5分左右,试点企业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络顺利填报并提交纳税申报表,完成抄报税全部过程,税库银系统显示税款成功入库,江苏省首笔“营改增”税款缴纳成功。据测算,按正常的申报秩序,从11月1到15日,江苏所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将向国税机关履行申报手续。

  列入试点以来,在江苏省“营改增”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省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通力合作,增设了专用服务窗口,设立专门咨询辅导岗,开通办税服务厅延伸窗口,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现场辅导和办税服务。各地国税部门还组织纳税人开展网上模拟申报,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告知提示;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进行快捷办税。此外,还编印政策解读、实务操作、办税指南30万余册,定制培训U盘近3万个,全部免费发放到试点企业手中,为办税人员提供直观细致的指引,确保11月份起实现正常申报。

  今后一段时期,江苏省国税部门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如何进一步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后续服务,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在国税征管环境中的增值税的申报方式,从而建立面向未来的遵从合作关系。同时江苏省将继续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积极做好试点效应分析,进一步细化落实好对少部分税负上升企业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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